按揭计算机      
  转按计算机 负担能力计算机

2019年10月施政报告放宽按揭后,800万楼按揭成数高达9成! 1000万楼高达8成!  查看详细

金管局对按揭成数及上限,以及按揭保险等,均发出指引,详情请参阅最新按揭措施。

查看按揭优惠
一般按揭
楼价
 
贷款额
%
 
缴付保费方式选择
按揭种类
按揭利率
% 或 %
 
混合年期计划
月 利率 %
其后 月 利率 %
供款年期
 
 

二按计划 (如适用)
贷款额
%
按揭种类
按揭利率
% 或 %
混合年期计划
月 利率 %
其后 月 利率 %
供款年期
 
印花税项 从价印花税(旧) [备注1] 任何以个人或以公司(不论在何地注册及不论公司之股东和董事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)名义,於2013年2月23日前购买住宅或非住宅物业,均须按旧税率缴付「从价印花税」。而於2013年2月23日或以后购买住宅或非住宅物业并获得豁免者,则仍只须按旧税率缴付「从价印花税」。有关「从价印花税」之详情,可浏览税务局网页内《常见问题∶从价印花税》( http://www.ird.gov.hk/chi/faq/avd.htm )。
於2013年2月23日前购入物业或
於2013年2月23日或以后购入物业并获得豁免者适用
从价印花税(新) (AVD 或 DSD) [备注2] 除非获豁免或另有规定,任何以个人或以公司(不论在何地注册及不论公司之股东和董事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)名义,於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购买住宅物业,均须以新税率缴付「从价印花税」。有关「从价印花税」之详情,可浏览税务局网页内《常见问题∶从价印花税》( http://www.ird.gov.hk/chi/faq/avd.htm )。
於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购入住宅物业及不获得豁者免适用 买家印花税 (BSD) [备注3] 由2012年10月27日起,除非获豁免,任何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以公司(不论在何地注册及不论公司之股东和董事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)名义购买住宅物业,除缴付「从价印花税」外,亦须缴付物业交易价或市值(以较高者为准)的15%的「买家印花税」。有关「买家印花税」之详情,可浏览税务局网页内《常见问题∶买家印花税》( http://www.ird.gov.hk/chi/faq/bsd.htm )。
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以公司名义购入住宅物业适用 额外印花税 (SSD) [备注4] 除「从价印花税」及「买家印花税」外,任何以个人或以公司 (不论在何地注册)名义,在2010 年11月20日 至 2012年10月26日内取得住宅物业,并於其后24个月内处置(包括转售或转让)有关物业,须缴付物业交易价或市值(以较高者为准)的5%至15%之「额外印花税」;而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后取得住宅物业,并於其后36个月内处置(包括转售或转让)有关物业,则须缴付物业交易价或市值(以较高者为准)的10%至20%之「额外印花税」。有关「额外印花税」之详情,可浏览税务局网页内《常见问题:额外印花税》( http://www.ird.gov.hk/chi/faq/ssd.htm )。由卖方支付
如住宅物业是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内取得,物业持有期符合以下其中一项:
6个月或以内
超过6 个月至12个月或以内
超过12 个月至24个月或以内
24个月以外
如住宅物业是2012年10月27日或之后取得,物业持有期符合以下其中一项:
6个月或以内
超过6 个月至12个月或以内
超过12 个月至36个月或以内
36个月以外


(只适用於全期按揭利率不变之按揭计划)
贷款额  :       成数: %
计算结果
按揭开支
每月供款额 (一按) 1
 
每月按揭保险费 2
 
每月供款额 (二按)
 
每月总供款
 
全期利息
 
总付金额
 
入息比率 3
 
压力测试 3
假设利率 (按揭利率上升3.0%) 4
 
最低每月入息要求(一按)
 
税项
从价印花税(旧) (首次置业/楼换楼适用)
 
从价印花税(新) (适用於持有多一个物业)
 
买家印花税
 
额外印花税
 
置业开支
首期
1,000
按揭保险费 (一次付清)
 
地产代理佣金
1,000
  1. 1全期按揭计划或混合年期按揭计划首阶段之每月供款额。
  2. 2只适用於每月摊分按揭保险计划
  3. 3未能符合银行压力测试的首次置业人士亦可申请叙造最高 8 成或 9 成按揭,但其供款与入息比率仍须不超过 50%,而其保费会因应风险因素作出额外调整。
  4. 4根据金管局最新指引,业主承造按揭必须通过压力测试,即以现行利率加3%计算,而每月供款额必须低於其每月入息之六成水平。假设以一按计划首阶段之每月供款额计算。

本计数机只适用於首个自用住宅物业。计算只作参考用途,计算详情请参阅 最新按揭措施 。一切资料以金管局、按证公司及税务局等机构之最新公布为准。资料更新截至金管局最新按揭措施之修订日期: 2017年5月19日。

由於律师收费因应各律师行而有所差异,以上开支列表并不包括处理买卖合约、转名契、按揭契等文件的收费及其他税项,业主可自行与律师行商议。



利率 5年 10年 15年 20年 25年 30年
2.00% $ 24,539 $ 12,882 $ 9,009 $ 7,082 $ 5,934 $ 5,175
2.25% $ 24,692 $ 13,039 $ 9,171 $ 7,249 $ 6,106 $ 5,351
2.50% $ 24,846 $ 13,198 $ 9,335 $ 7,419 $ 6,281 $ 5,532
2.75% $ 25,001 $ 13,358 $ 9,501 $ 7,590 $ 6,458 $ 5,715
3.00% $ 25,156 $ 13,519 $ 9,668 $ 7,764 $ 6,639 $ 5,902
3.25% $ 25,312 $ 13,681 $ 9,837 $ 7,941 $ 6,822 $ 6,093
3.50% $ 25,468 $ 13,844 $ 10,008 $ 8,119 $ 7,009 $ 6,287
3.75% $ 25,625 $ 14,009 $ 10,181 $ 8,300 $ 7,198 $ 6,484
4.00% $ 25,783 $ 14,174 $ 10,356 $ 8,484 $ 7,390 $ 6,684
4.25% $ 25,941 $ 14,341 $ 10,532 $ 8,669 $ 7,584 $ 6,887
4.50% $ 26,100 $ 14,509 $ 10,710 $ 8,857 $ 7,782 $ 7,094
4.75% $ 26,260 $ 14,679 $ 10,890 $ 9,047 $ 7,982 $ 7,303
5.00% $ 26,420 $ 14,849 $ 11,071 $ 9,239 $ 8,184 $ 7,516
5.25% $ 26,580 $ 15,021 $ 11,254 $ 9,434 $ 8,389 $ 7,731
5.50% $ 26,742 $ 15,194 $ 11,439 $ 9,630 $ 8,597 $ 7,9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