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第 二 部 份 > 《 地 产 代 理 条 例 》 及 地 产 代 理 实 务 ( 12 小 时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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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地 产 代 理 业 的 法 定 规 管 组 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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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
1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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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产 代 理 监 管 局 的 主 要 职 能 和 一 般 权 力
地 产 代 理 监 管 局 的 组 织 架 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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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遵 守 监 管 局 的 发 牌 条 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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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
2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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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 业 前 先 申 领 牌 照
发 牌 条 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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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营 业 员 的 法 定 职 责 与 《 地 产 代 理 条 例 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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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
3.2
3.3
3.4
3.5
3.6
3.7
3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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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 业 员 的 定 义
牌 照 申 请
牌 照 续 期
暂 时 吊 销 或 撤 销 牌 照
职 责 : 有 关 物 业 及 交 易 的 资 料 , 第 40 (1) 条 规 定 的 通 知 书 , 对 所 收 款 项 的 法 律 责 任 , 及 广 告 宣 传
地 产 代 理 协 议 : 订 立 协 议 的 规 定 , 协 议 内 容 , 与 卖 方 订 立 之 地 产 代 理 协 议 , 与 买 方 订 立 之 地 产 代 理 协 议 , 物 业 资 料 表 格 , 卖 方 声 明
与 营 业 员 有 关 的 罪 行 ( 第 55 条 )
上 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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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操 守 守 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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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
4.2
4.3
4.4
4.5
4.6
4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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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 合 法 律 规 定
充 份 明 了 有 关 法 例 及 规 定
专 业 知 识 及 能 力
执 业 时 的 操 守 及 道 德 标 准 及 对 客 户 的 责 任
应 尽 一 切 应 尽 的 努 力
尽 量 减 少 利 益 冲 突 的 情 况
代 理 之 间 的 关 系 及 执 业 时 必 须 遵 守 的 操 守 标 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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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执 业 规 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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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
5.2
5.3
5.4
5.5
5.6
5.7
5.8
5.9
5.10
5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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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 业 员 的 一 般 责 任
放 盘 及 寻 找 委 托
地 产 代 理 协 议 的 使 用
广 告 宣 传
提 供 物 业 资 料 及 应 尽 一 切 应 尽 的 努 力
视 察 及 参 观 物 业
进 行 谈 判
处 理 客 户 款 项 及 保 存 帐 目 记 录
临 时 买 卖 合 约
佣 金
交 易 后 服 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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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遵 守 与 地 产 代 理 业 有 关 的 指 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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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
6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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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同 意 方 案下 售 卖 楼 花 的 指 引
内 部 认 购 的 指 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