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 手 物 业 买 卖 流 程 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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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 主 放 盘 |
买 方 洽 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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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 卖 双 方 签 订 临 时 买 卖 合 约 及 买 方 缴 付 俗 称 细 订 ( 3-5% 楼 价) 的 临 时 订 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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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 方 律 师 代 表 业 主 向 按 揭 银 行 借 回 楼 契 |
买 方 申 请 银 行 按 揭 贷 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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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 方 律 师 草 拟 正 式 买 卖 合 约 , 并 交 与 买 方 律 师 批 核 |
买 方 律 师 修 订 合 约 及 交 予 卖 方 律 师 批 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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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 卖 双 方 签 署 正 式 买 卖 合 约 及 买 方 缴 付 俗 称 大 订 之 订 金 ( 5-7% 楼 价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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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 方 律 师 把 楼 契 交 给 买 家 律 师 |
买 方 律 师 查 阅 及 核 实 楼 契 文 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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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 方 律 师 批 核 业 权 转 让 契 约 和 准 备 一 份 物 业 杂 项 按 金 及 开 支 结 数 |
买 方 核 实 业 权 妥 当 后 草 拟 业 权 转 让 契 约 并 送 交 卖 方 律 师 批 核 , 同 时 准 备 银 行 按 揭 契 及 其 他 贷 款 文 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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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 方 律 师 向 卖 方 之 按 揭 银 行 覆 核 赎 楼 所 需 款 项 |
买 方 律 师 草 拟 详 列 卖 方 律 师 於 交 易 后 愿 意 及 承 诺 的 一 些 手 续 , 例 如 确 保 清 除 卖 方 先 前 所 签 订 的 按 揭 , 并 给 卖 方 律 师 批 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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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 方 律 师 以 书 面 通 知 买 方 律 师 如 何 分 拆 楼 价 馀 款 的 支 票 |
买 方 律 师 预 先 安 排 买 方 签 署 所 有 有 关 文 件 , 并 缴 付 所 需 款 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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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 方 在 交 易 日 或 之 前 签 署 业 权 转 让 契 约 , 而 且 需 交 予 锁 匙 给 卖 方 律 师 , 并 收 取 楼 价 馀 款 |
买 方 律 师 在 交 易 日 或 之 前 将 楼 价 馀 款 及 楼 契 送 到 卖 方 律 师 , 并 收 取 锁 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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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 方 律 师 代 表 卖 方 清 还 卖 方 的 按 揭 , 安 排 银 行 签 署 销 号 契 ( 或 俗 称 赎 契 ) , 并 在 交 易 日 后 不 超 过 2 1 天 内 将 所 有 曾 作 出 承 诺 退 还 的 文 件 送 回 买 方 律 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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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 方 律 师 将 有 关 文 件 支 付 印 花 税 后 , 并 於 土 地 注 册 处 登 记 交 易 完 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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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 易 完 成 |